公共通知

企业如何撤销和吊销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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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7-14

    问: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  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问: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如何处理?
    答: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本文网址: https://dzjls.com/notice/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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