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离婚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 浏览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7-23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1、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可以协议变更,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2、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希望您能及时向长济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解决变更抚养关系问题。

本文网址: https://dzjls.com/policy/410.html
找不到任何内容

联系我们

手机:13956716288
电话:0558-5121948   0558-5121260   
联系人:董志军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三曹路337号(谯城区法院对面)
E-mail:dzjls1088@163.com


皖ICP备19020238号-1

扫一扫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