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禁借“集体福利”发钱物给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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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7-23

  广东省纪委昨日下发《关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换届工作部署,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肃选举纪律,打击“贿选”和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维护选举工作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通知》指出,要加大对选民和竞选人、候选人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他们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真正把那些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带头实干,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两委”领导班子。

  候选人竞选人签纪律承诺书

  《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两委”换届选举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参与竞选者自觉做到依法选举,不准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做到有组织选举,不准从事操纵选举、抵制投票、跟踪监视等非组织活动;做到公平竞争,不准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竞选人、候选人进行恶意中伤,不准在选举期间以任何形式发放钱物拉票贿选,包括以集体福利为名向选民发放钱物、宴请选民等。选举前,乡镇(街道)换届选举领导组负责同志要与竞选人、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签订纪律承诺书,规范参选行为。

  贿选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通知》要求,要严厉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各地要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对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贿选、带黑恶势力背景的破坏选举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打击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维护正常选举秩序。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群众。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贿选”等手段被确定为候选人或当选的村(居)“两委”成员,一经查实即依法取消其候选人或当选资格。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近期要相对集中力量,开展治理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专项工作,认真排查一批信访举报线索,并注意收集相关网络舆情信息,抓住典型案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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