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劳动争议调解率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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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7-23

  新闻速读 2010年底,昆明经开区在云南各个工业园区中率先启动“国家级和谐工业园区”的创建工作。此后,经开区在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组织学习《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的基础上频出新举措。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创建国家级和谐工业园区已列入经开区2011年工作重点。

  近期,经开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起“管委会—街道—社区”三级多方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劳动关系调解出实招

  胡胜奎是昆明华星春翔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门卫,2010年6月,他在给公司的车开大门时右手无名指被夹断。当时,公司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而此后,胡胜奎和公司之间产生了工伤赔偿纠纷。

  昆明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得知此事后,迅速与企业联系,并就双方赔偿事宜展开调解,最终在两个星期内使胡胜奎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赔偿。

  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程序,工伤赔偿需要有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单位赔偿等步骤,若单位不予合理赔偿还要提起诉讼,全部程序走下来需要大约两年半的时间。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经开区都尽全力将纠纷化解在裁前和诉前。

  截止2010年12月底,昆明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31件,涉及企业186家,涉及金额1200余万元。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经开区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在70%以上,这在昆明市各国家级开发区中是最高的。

  “神经末梢式”三级联动

  目前,昆明经开区驻区企业已达7000多家。作为全省经济建设的前沿地带,各类企业集中的区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投资主体逐渐多元化,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利成为摆在经开区面前一项迫切而又艰巨的任务。

  为此,经开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起 “管委会—街道—社区”三级多方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作为“神经末梢”的先导作用,力争将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目前,经开区在阿拉街道的9个社区、洛羊街道的7个社区均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每个社区各有3名调解员。”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

  按照预警机制,各个社区的调解员将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随时了解、发现和掌握各种劳资纠纷和苗头隐患,并定期收集汇总,综合分析。管委会、街道、社区三级分别定期召开劳动争议联动调解工作例会。

  按常规,劳动仲裁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和企业家协会三方开展,昆明经开区此次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监局、法制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也纳入三级多方调解联动机制内,此举旨在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更好地发挥管委会的服务和调解作用。记者刘瑞报道

  □相关新闻

  深入推进

  “和谐园区”建设

  ——访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军

  记者:经开区在全省率先启动“和谐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有怎样的背景和意义?

  王军:创建国家级“和谐工业园区”是昆明经开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具体体现,通过创建工作,将有效促进经开区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用工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进而加速昆明经开区的发展。

  事实上,2006年以来,经开区通过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实施意见》,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重点,不断推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努力构建“和谐经开、平安经开、活力经开、人文经开”。2006年,经开区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第一批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2010年,经开区在全市、乃至全省首先建立健全了区级、街道、社区三级多方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举办了三级多方劳动争议调解业务培训,并将这项工作纳入经开区“十二五”规划,2010年下半年,经云南省工信委推荐,省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审核后,向全国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申报了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

  记者:刚刚您提到“国家级和谐工业园区”的创建已经纳入经开区“十二五”规划,那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经开区在此方面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王军: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经开区托管阿拉和洛羊街道的实际,经开区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在全区持续深入推进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积极通过街道、社区两级多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街道、社区创建活动。

  同时,经开区计划推行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实体化建设,把现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的办案职能分离出来,突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独立性、中立性和司法性,改变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办案形式,成立专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机构,即“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企业职工学习

  新《工伤保险条例》

  2010年12月30日,昆明经开区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抢在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深入阿拉、洛羊两个街道企业宣传《工伤保险条例》,以更好地维护驻区企业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当日,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9593人宣传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并现场为企业职工发放宣传材,讲解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要点。2011年,经开区将分三期开班培训《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从2006年开始,《工伤保险条例》经历了4年的修订,期间吸收了各方面的合理意见。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法》的重要配套法规,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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