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经湖北省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考核评定、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随州市检察院以第一名的身份被授予“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2010年,随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社会治安优胜单位”活动,通过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经常开展活动,使综治工作保持了常抓不懈;通过同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保证了全院干警思想稳定,全院实现了“无民事纠纷、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上访”;通过对重要部位安装“三铁”、完善了办公及生活区电视监控系统,坚持安全设施检查维修制度,保证了两个场所的安全无事故;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犯罪预防、教育公民守法,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解决不稳定因素,有力地推进了“平安随州、和谐随州”建设。
该院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显著成效,也有力促进了全院各项业务工作的发展进步,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 “最佳文明单位”,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的基础上,2010年该院又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