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里程碑式的法制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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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7-23

    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9月16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建立一个公正的量刑制度,有助于实现减少上诉率、申诉率,促使罪犯认真服刑改造的功能。量刑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量刑规范和量刑程序,其主要功能在于为法官的量刑提供可操作性的方法,规范量刑程序,避免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和防止对量刑权的非法干预,追求量刑的公正与平衡。由于量刑情节是一个关乎法定刑适用的重要范畴,而它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以及我国关于量刑的一般理论的可操作性差,给审判实践带来了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从理论上讲,同一案件并存两个以上的量刑情节时称为量刑情节的竟合。量刑情节的竟合有同向竟合与逆向竟合之分。“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预防犯罪是我国刑罚的主要目的,即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使之得到改造,将来不再犯罪,而且使社会上的不安定分子认识到犯罪的后果是痛苦的刑罚惩罚,从而受到震慑不去犯罪,以实现刑法预防犯罪的社会功利追求,恢复被破坏的法律秩序。为达到这些目的,都要以刑罚适用公平与均衡为前提。公正的刑罚能够帮助公民确信法律对他们一视同仁,从而强化公民的社会规范意识,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后果可能超过十次犯罪。实践中,情节相似、相同而判决悬殊的案例并不少见。量刑结果是公民观察和评价司法公正最为直观和便捷的方式。量刑失衡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公众对于法治的信心。同样,量刑规范、量刑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客观上也为司法腐败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中央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部署,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法院公信力和权威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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