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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已悔改 奖励减刑返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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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7-23

  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南宁监狱55名服刑人员因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而且改造较好,昨日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减刑或假释裁定,当天刑满释放,回家过年。

  昨日上午,南宁监狱召开2010年度服刑人员奖励大会。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亲临会场,当场宣读了对沈某等51名服刑人员的减刑裁定,同时对潘某等4名服刑人员宣读了假释裁定。

  这次被法院依法宣布减刑和假释裁定的服刑人员,均由南宁监狱以该批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由,提出减刑意见书,报送法院审理。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了审核,认为其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且大多曾多次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确有悔改表现。依据我国《刑法》,法院裁定准予减刑。

  因在广东抢劫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的桂平籍凌某,本次获得减刑而刑满释放回家。面对记者,凌某喜极而泣。他说,能在春节前出狱回家与亲人团聚过年,他做梦都没想到,昨日获悉后,高兴得一夜睡不着。他感谢监狱民警的帮助,是南宁监狱民警的耐心、细心教育,自己才幡然悔悟,积极改造、认罪服法,先后4次获得减刑。“出去之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凌某说。

  4名获得假释的服刑人员回到社区服刑,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的管理。马上就要回家和亲人团聚过年了,66岁的沈某面露喜色,连连表示,在假释考验期一定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牢记在狱中的改造经历,绝不再走回头路。

  由于这次减刑、假释恰逢农历春节前夕,春运客流量大,为了确保减刑、假释人员能顺利回家,南宁监狱事先专门作了细心的安排。监狱民警提前逐个通知服刑人员的家属,告诉他们亲人出狱时间,让服刑人员家属做好接人准备工作。同时,给减刑、假释人员发放足额费用,好让他们安全、顺利返回家乡,与亲人团聚过年,重新过上新生活。

  在55名被减刑、假释出狱回家过年的人员中,上思籍的黄某因生病住院,且家中已无亲人,南宁监狱专门派人派车将黄某送回上思,交由当地政府妥善安置。上车之时,黄某情绪激动,眼含泪花,一再表示真心感谢人民法院和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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